獎勵內容:
(一)師生參加本土語言認證考試報名費補助。
(二)教師及校長通過認證獎勵
1.通過教育部辦理閩南語言能力認證考試:通過初級、中級者敘嘉獎1
次;通過中高級、高級者敘嘉獎2次;通過專業級者記功1次。
2.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:通過初級、中級者敘嘉獎
1次;通過中高級者敘嘉獎2次。
3.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:通過初級、中級者敘
嘉獎1次;通過高級者敘嘉獎2次;通過薪傳級者記功1次。
(三)學生通過認證獎勵
1.通過教育部辦理閩南語言能力認證考試:
(1)通過基礎級、初級者:由學校頒贈獎狀1紙。
(2)通過中級、中高級者:由教育處頒贈獎狀1紙。
2.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:
(1)通過初級者:由學校頒贈獎狀1紙。
(2)通過中級、中高級者:由教育處頒贈獎狀1紙。
3.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:
(1)通過初級者:由學校頒贈獎狀1紙。
(2)通過中級者:由教育處頒贈獎狀1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