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國立臺南大學「103年度全國教師及相關人員視障10學分班」之實施計畫

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
103年度全國教師及相關人員視障10學分班計畫

一、 依 據: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年度專案計畫辦理

二、目 的:
1. 協助普通班教師與相關人員認識視障生身心特性與教育需求
2. 增進普通班教師指導視障生學習與生活適應知能
3. 培養視覺障礙有關人員視障服務專長

三、 主辦單位:教育部

四、 承辦單位: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

五、 上課時間:103年3月29日~5月18日(第1階段)
103年5月24日~7月5日(第2階段暫訂)
103年9月20日~11月8日(第3階段暫訂)

六、 上課地點:北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112R教室
南區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210室

七、 參加人員:(每區各正取20名,若未超過10人,則不開班,各區並備取5名)
1.公私立高中、國中、小、幼稚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(班上有視障生優先)
2. 特教合格教師(鼓勵參加暑期之視障20專精學分班)
3. 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
4. 大學現職資源教室專職人員
5. 視障生家長
6. 視障民間團體專職人員
7. 特殊教育實習老師
※若下列課程已修習過之報名者,將不列入優先錄取名單

八、課程名稱: 每科2學分,36小時計
01.點字入門
02.定向與行動概論
03.視障教育導論
04.視覺損傷的生理病理基礎
05.視覺障礙與服務實務
※每科課程應實施期中期末評量,未通過者,不予核發證書或時數證明

九、報名方式:
1.採傳真方式至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報名,依報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,如名額已滿,將以參加人員之1-4項為優先錄取。開課當日,無故缺席者,視同放棄,若原先已報名及錄取本視障學分班,卻無故未報到者為不予錄取。
2.報名資格第一項之班上有視障生,請於報名表備註欄填寫學生姓名。
3.請於3月20日(四)前傳真,傳真:06-2137944,確定名單於3月21日公佈於本校網站首頁http://web.nutn.edu.tw/index-ch.htm。
4.若有任何疑問請電:06-2138354 陳可華小姐。

十、學分證明
1. 具合格教師證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10學分之學分證明書,請假時數各科至多8小時,缺席任一堂課者則不發給。
2. 未取得合格教師證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180小時研習時數證明,請假各科至多8小時,缺席任一堂課者則不發給。

十一、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(差)假,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,期間之食宿請自
理。
十二、本次學分班所需之經費由「103年度視覺障礙師資培訓與相關工作計畫」專案項下
支應。